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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8 17:3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1月18日,七届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6月26日,局党组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班子成员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坚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党组书记能够全面担负起整改工作的责任,牵头确定整改任务分工,起草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先后3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亲自调度,全力推进,确保立言立行、见实见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内控制度机制。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克服就事论事,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既在治标上动真格,又在治本上下功夫。对倾向性问题和难以一时解决的问题,均细化制定了措施,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9项45个具体问题,集中整改期内已整改完成36个,9个持续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重点修订了3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4项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职能发挥不充分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学习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和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定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加强统筹谋划,把中央、省、市委等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要求,定期开展研讨交流。

(2)学习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党建引领文化建设,在办公区域更新设置党史、廉政文化、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宣传内容,浓厚了学习宣传氛围;二是举办了一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基层党务工作培训班;三是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征文、演讲、答题等比赛活动,推动学习贯彻活动走深走实。

2.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有欠缺。

(3)户外广告、招牌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2022年排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对涉及的广告设施894处、招牌设施1744处,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其中拆除1103处、加固1535处)。二是将户外广告安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组织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培训,整理相关知识点,编辑《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及维护常识汇编》。三是将户外广告招牌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重要工作,组织开展城区门头店招和户外广告集中摸排整治。四是建立安全提醒督导机制,结合季节天气情况,向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发送《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工作提醒函》,及时督促做好防范。

(4)渣土运输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联合城管琅琊山分局、琅琊区城管局、南谯区城管局开展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对在建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渣土车辆规范运输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案件20起。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依托企业名录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监管。三是开展入企调研3次,重点对各运输企业经营现状、内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开展调研,要求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要求。

(5)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度力度。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协调会、现场会等各类会议,明晰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大宣传深度。首届全国城市垃圾分类宣传周期间,组织协调100余家单位,发布线上媒体宣传130余篇,开展线下活动390场,入户宣传2万余户,分发宣传单页、手册5万余份。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滁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按季度印发考核通报,对照住建部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制定《滁州市贯彻落实住建部督导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233条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并通过报送系统建立对账销号制度。目前,琅琊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实现全覆盖,南谯区、经开区完成率达90%以上。

3.构建“大城管”格局不够有力。

(6)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坚持“一委一办”工作调度指挥协调机制,分别在凤阳县、来安县组织召开全市规范城管执法暨省目标考核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城管执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针对全市规范城管执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确保高质量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坚持月检查、季调度推进工作落实。

(7)“一盘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中的管辖、调查取证、行政强制等措施,其中明确了争议案件执法主体的确定原则,案件办理完成后,将案件办理情况反馈至主管机关;二是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意见》,从强化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队伍管理、提升队伍形象、广泛宣传引导等七个方面对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明确;三是编写《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标准及操作手册》,指导一线执法人员有序开展执法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四是印发2023年培训计划,举办城市管理暨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对市局机关、二级机构及各县(市、区)执法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4.部分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

(8)市容管理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凤凰西路延伸段沿街油烟排放问题,督促琅琊区城管执法局强化巡查检查,发现4家餐饮油烟净化器存在问题,已责令经营户进行了整改;二是常态化开展油烟污染整治,年初以来,共摸排城区餐饮油烟经营单位2425家,坚持定期督查检查,督促清洗维护,新安装净化设施499家;共开展了4次餐饮油烟考核,并通报考核情况。二是针对天长路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督促属地城管执法局安排晚间薄弱时段重点保障班,在天长路道路两侧人行道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和警示标志;推进非机动车拖移项目,已完成招标,配合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三是举一反三,印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常态化开展市容管理街面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组织清理死角垃圾、河道垃圾,冲洗道路、清洗维护城市部件,组织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发放市容整治宣传单,整治出店占道经营,规范流动摊点,清理户外影响市容的广告、招牌、灯箱、棚伞等,清除牛皮癣小广告,对违规小广告进行督促整改。

(9)履行综合执法职能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执法办案问题集中整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开展执法培训,学习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规定,增强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积极主动对接,进一步深化执法联动,主动与绿化、市政等部门进行执法工作会商,并建立了城管执法部门与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案件移送会商机制,主动接收和查办绿化、市政、工商、水务、交通、食药监等违法案件;三是制订《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了综合执法支队处罚事项的具体范围。

5.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0)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市城管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市城管执法局财务管理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范围,杜绝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11)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内生活不严肃专项治理,5月底前,对2018年以来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账销号整改;二是举一反三,对照党内生活不严肃专项治理要求,延伸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各类教育研讨、发言材料审核把关。三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差距抓好落实。

6.执法规范化不到位。

(12)支队主动执法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办案管理制度》,压实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责任;二是建立了《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大对案件办理评查考核;三是制定了《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提醒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首违不罚的原则,对建筑工地开展执法检查、宣传教育、约谈、下达《规范施工行为提醒单》等,提醒其规范施工,对初次违法、及时改正的施工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对拒不改正的施工企业予以查处。

(13)执法办案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滁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办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对超法定期限4天缴纳处罚款的问题,于4月13日追缴加处的罚款3600元;三是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课程培训;四是对相关案件承办人员进行追责,并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制定的《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和《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办案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提升规范执法办案能力。

(14)办案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相关要求;二是编写《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标准及操作手册》,推进规范执法,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音像资料整理归档,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和讨论程序;三是对相关案件承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5)执法依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办案管理制度》《滁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暂行规定》和《滁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程序规范》,对案件受理、立案审查、调查、审核、作出处罚建议、集体审议讨论等做了明确规定及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印发《关于建立市城管执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7.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的不够牢。

(16)“我为群众办实事”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10座公厕于2022年12月15日全部开放使用。二是加强对改造后的背街小巷的服务管理,经开区分局先后以乱停乱放、出店经营治理为主线,对丰全巷、新锐巷开展联合整治4次,增加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线,在此基础上,对乱停放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对出店经营行为及时劝阻,引导入室经营。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辖区人员密集的重点背街小巷进行了排查,对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与此同时,督促保洁责任主体,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为群众创造整洁、有序、舒适的生活环境。

(17)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缺少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对天逸华府垃圾中转站日中转量进行适当分流,减少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作业现象,加大巡查考核力度,强化监管。二是在同乐路与金陵路交口选址开工建设一座中型垃圾中转站,计划12月底完成建设,待建成后,关闭天逸华府垃圾中转站。

(18)服务群众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定冬季冲洒水方案,一般情况下气温3度及以下禁止冲洒水,避免路面结冰。二是在今后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的选址上加强调研,充分论证,科学合理编制规划设计,坚持建前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减少“邻避效应”。

8.统筹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

(19)环卫保洁瓶颈问题未能解决。

整改情况:开展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科学合理方案,推进解决。

(20)网格化管理覆盖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城区各行政区域城市管理事项进行梳理、区分,明确责任主体和管辖范围,印发《关于将明湖新区和洪武路以北部分区域纳入考核的通知》,正式将明湖管理中心区域和洪武路以北相关区域纳入考核范围。二是数字城管平台在上述区域相关责任主体增设了处置端口,完善了考核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举一反三,对城区城管考核区域进行全面摸排,今后将结合城市管理情况,适时对城区城管考核区域进行调研,对符合考核条件的区域及时纳入考核范围。

(21)智慧城管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2023年5月邀请住建部专家线上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先后组织人员赴亳州、宿州、淮南等地学习,结合学习成果对方案进行多轮调整补充,7月5日运管服(智慧城管)方案通过住建部专家组评审,7月24日方案通过省厅组织的集中评审,按照我省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定,我局已按要求申报2024年信息化项目。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22)传达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制度,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

(23)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严格责任落实,2023年5月份对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印发督查情况反馈意见,督促抓好整改,下一步将坚持常态长效,每年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七个纳入要求”,完善工作提醒机制,加强审核把关。三是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均已按要求纳入意识形态履职情况。

(24)阵地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新媒体等信息发布均已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有差距,存在廉政风险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短板。

(25)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认真筹划年度工作,坚持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

(26)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学习领会《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深化工作协同暂行办法》精神,严格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与党组进行会商,共同做好谈话工作。将谈话计划纳入到政治监督清单,结合走访调研、会议等场合逐步开展谈心谈话,把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作为谈话重点对象;二是开展季度综合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信访工作专题调研,给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维护好群众利益。举办信访工作培训班,邀请市信访局业务干部对四家监督单位及二级机构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开展经验交流,提升解决问题能力和业务水平。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27)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执法巡查的力度和频次,发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二是制定《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办案管理制度》,明确了案件办理具体责任;三是组织开展环保问题自查,认真梳理近来年发生的涉及环卫管理的生态环境问题,列出清查清单,下发至各县(市、区)环卫部门,要求各级环卫管理单位逐件组织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反馈;四是实地核查环保问题整改情况,成立督察小组,对清单列示完成整改环保案件进行现场复核,确保问题不反弹。对正在整改的环保问题核对整改方案并现场查看整改情况,明确完成时间,下发工作提示函,确保问题整改按时完成。

(28)对外包服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考核办法,由市局领导带队,每月开展3次专项考核,强化监管,严格月考核奖惩;二是对属地街道或区城管局公开招标的服务外包项目,督促辖区城管局加强监管,要求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三是举一反三,对数字城管、非机动车拖移、办公楼物业管理、犬只收容所、示范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建设运营等服务外包事项进行排查,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

3.工程项目建设存在问题。

(29)餐厨、厨余项目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完善各项建设手续;二是积极化解信访隐患。主动与市根欠办对接,通过向施工总包单位送达整改通知、联合市根欠办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督促施工单位从快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三是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于2023年4月开始带料调试;厨余垃圾处理PPP项目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30)其他费用搭车工程项目。

整改情况:召开关于规范项目招标相关问题教育学习会,组织学习业务知识,严格落实专款专项制度,举一反三对近几年项目再次进行核查,坚决杜绝其他费用搭车工程项目现象。

(31)招标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询价采购及合同签订流程,修订完善了《市城管执法局财务管理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二是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涉及招标管理相关文件学习,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对示范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建设运营项目代理机构招标材料进行重新整理装订。

4.违规发放津补贴。

(32)多发年休假补助。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认真学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进行了重新核算,及时清退多发部分,并上缴财政专户。

(33)超期发放工会津贴。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举一反三,清退3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多发的津贴至工会账户。

5.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34)资金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所有公务支出原则上实行公务卡结算;二是根据市劳动仲裁结果,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予以研判、妥善处理伤残人员津贴发放问题;三是与服务方协调解除养犬办车辆租赁合同,并签订合同解除协议。

(35)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对《滁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二是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三是完成往来财务账目梳理,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依法依规按程序予以核销。

(36)采购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对局工会为环卫驿站配备的冰箱、空调等,环卫处购置的绿篱机、冰箱等进行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并举一反三,对固定资产登统计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完善台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三)党建责任压得不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7)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

整改情况: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提意见,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

(38)自我剖析材料不够深刻。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二是印发工作提示单,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39)“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基层党务能力,明确会议记录有关要求;二是举一反三,对所属各单位党支部近期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0)基层党组织书记配备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做好环卫处党支部书记人选审核,并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指导环卫处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

3.党员发展存在问题。

(41)多人入党资料整理不规范、内容不严谨、基础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邀请基层党务工作专家授课讲解,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能力;二是开展党组织关系排查整治,对2019年以来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接收的新党员等入党资料进行梳理排查,完善基础材料,规范入党材料整理归档。

4.干部队伍建设科学统筹不够。

(42)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够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干部年轻化导向,积极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争取,加强年轻干部配备与培养;二是加强本局内部科级年轻干部培养,定期梳理,符合晋升条件的,及时提拔使用。

(43)选人用人公信度不够高。

整改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切实选拔任用德才兼备且群众基础好的干部。2023年以来,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在职级晋升、试用期转正等考察考核中,民主推荐或测评都是高票或全票通过。

(44)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暂行办法》,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把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研究讨论各个环节的工作记载清晰,使整个工作程序有据可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严谨。

5.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45)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班子成员分工不及时、合同签订不规范等2个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班子成员分工不及时问题,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分工;二是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了业务培训,在以后工作中严格管理,承办部门与财务、纪检、法制、办公室等部门进行会商把关,从合同的决策、审核审批、签订履行及印章的使用严格遵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常抓长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所有整改问题见底清零。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城管执法局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2199937;邮政地址: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城管大厦(邮编:239000);电子邮箱:scgjgdw@163.com。

中共滁州市城管执法局党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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