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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8 17:3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滁州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科技创新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将巡察工作作为市委对党组班子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领导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立行立改,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为保证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局党组及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31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对每一个问题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

三是统筹解决问题。局党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整改工作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科技特派员管理培训工作考核。制定了《滁州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滁科特派办〔2023〕1号),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结果运用,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市级科技特派员每年针对农户等开展线下科技培训一般不少于150人次。二是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督查。截至9月22日,市科技局分管领导和农社科已深入一线调度、指导、督查科技特派员工作6次。三是注重科技特派员组团联动。全市已组建19个科技特派团,其中9个省级科技特派团分别对接22个脱贫村、67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带动4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欠缺

(2)推动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中新增省级孵化器目标任务未完成,科技融资担保业务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省市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申报工作,2023年以来,共有5家众创空间和2家孵化器申报省、市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截至8月底,共有6家孵化载体获省、市级认定备案。二是对2020年以来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业务进行梳理。2020年以来市科技局共组织四批次融资担保保费补贴,发放保费补贴124.43万元,受益企业62家。

(3)落实省厅要求不及时

整改情况:按照孵化载体认定(备案)“达标即准”的新标准,2023年以来,经县市区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审核、信用审查、实地查看,共推荐4家众创空间、1家孵化器申报省级孵化载体认定备案,目前,5家孵化载体全部获批认定备案。组织对我市39家孵化载体开展季报、半年年报审核,及时掌握孵化载体运营情况。

3.履行核心职能有短板

(4)宣传引导企业研发动能不够足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统筹财政资金2300余万元对全市研发投入总量前100名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10%企业研发投入增量给予奖补。二是截至8月底全市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制造业企业清零率分别达到95%、92%以上。三是今年以来已争取省重点研发项目12项,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500万元,引导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四是2022年我市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稳步增长,全社会研发投入达80.38亿元,较上年增长18.7%,高于全省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研发强度达2.23%,较上年增长0.22个百分点。

(5)专项资金聚合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聚合力度,围绕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进行项目谋划,对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精准发力,单个项目支持资金由以前年度最高50万元,调整到80-120万元,近两年来已立项八大产业链项目24项,支持项目资金2340万元。二是围绕“卡脖子”技术需求,统筹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2000万元。在奖补政策方面,暂停了市级科技联络员补助、成果转化奖补等小额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兑现;在执行研发投入奖补时,明确规定拟奖补资金1万元以下的不予补助,提升专项资金聚合力,避免“撒胡椒面”现象。

(6)创孵载体服务功能不够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共有5家众创空间和2家孵化器申报省、市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截至8月底,共有6家孵化载体获省、市级认定备案。二是完善孵化载体链条,印发了《滁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备案及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向县市区发布了滁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备案通知,加快推进滁州市首批科技企业加速器备案认定进程。三是修订了《科创中心企业出入孵管理办法》,增加“对出孵企业三年内跟踪服务”条款,持续为出孵企业提供后续双创服务。四是对2019年以来122家出孵企业建立跟踪台账。

(7)科研协作成果落地转化程度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市科技局、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光(滁州)高端智能装备研究院三方签约,协议约定,共同凝练技术攻关项目,按照成熟一个开展一个的原则,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通过定向委托的形式给予支持。二是与上海工程大学滁州园区签订协议,就滁州园区搬离事宜达成一致。

4.监管职责发挥有不足

(8)个别研发项目立项把关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滁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文件,将项目论证评估制度包括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标准、评审流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一起印发实施。二是建立决策统筹机制,项目立项前组织科技、财务等部门,重点对目标相关性、技术创新性、路线可行性、政策相符性以及经费合理性等进行论证。三是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控制和检查力度,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9)重大项目前期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不够准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在科研项目立项之前,对重大项目进行风险识别、风险估量和风险分析,用最经济的方法把政府财政资金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二是完善资金使用制度。在项目立项合同中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制度,对项目推进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及时暂停或终止合同。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对项目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权限落实、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创新服务方式、内控机制建设、相关事项内部公开以及落实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指导承担单位完善内部管理,确保本市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10)部分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使用不够专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8月底,专项资金已全部入项目专户。同时,滁州怡然传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4月份设立专款专户,对产生的结构性收益也已经实行单独管理,待项目结束后,报请市财政局,再确定收益处置。

(11)部分项目中期检查开展不够好

整改情况:市科技局对2021年及以前年度立项且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形成了《2022年度滁州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5.党组表率引领作用有弱项

(12)党组争先进位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要求大家树立争先进位意识,“说干就干、干就干好”,不断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2022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三问”工作监督评议,市科技局在33个工作部门中排名第十二名。

(13)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2019年4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按照要求,制定了《市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和《2023年市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表》。

(14)学习研讨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按照要求每年开展4次研讨交流。二是按照大调研、大走访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共撰写了3篇专题调研文章。

6.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偏差

(15)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每半年召开市科技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会,并就网络舆情风险展开研讨。二是制定了《市科技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市科技局2023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计划》。三是制定了《滁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预案》。

(16)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市科技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市科技局2023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计划》工作安排,下发《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对局属二级机构开展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严实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充分

(17)思想认识不全面

整改情况: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审议主体责任清单。7月6日,召开了市科技局党组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18)“一岗双责”不到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市科技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了19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每年向党组汇报一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时,办公室做好提醒、局主要负责人做好审核工作,确保各位班子成员将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写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三是局领导班子对2019年以来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增加落实“一岗双责”内容并存档。

(19)风险排查不认真

整改情况:已对市科技局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排查内容进行修订。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20)“过紧日子”要求未落实

整改情况:制定了《滁州市科技局“过紧日子”实施方案》,严控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识,严把支出关口、强化管控监督、健全长效机制。

(21)公务卡结算制度未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滁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财库〔2023〕216号)等文件精神,按文件规定把好凭证审核关口,规范报销结算方式,熟练公务卡报销操作流程、管理及报销制度。二是开展财务政策宣传培训,明确公务卡结算要求,逐步提升公务卡结算比例。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强

1.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22)对党建工作重视还不够

整改情况:结合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市科技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年市科技局党建工作要点》,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

(23)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4)民主生活会内容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会前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会后制定整改落实“四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按时间规定向上级报告会议情况。二是按照要求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材料归档。

(25)组织生活会内容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机关党支部、科创中心党支部认真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按要求扎实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并将党员评议结果上报市直工委。二是对党建工作展开自查,重点对2022年度党建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三是积极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党建活动和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水平。

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严谨

(26)未按要求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内组织生活要求将主题党日活动纳入《2023年市科技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安排表》中,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学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机关党支部、科创中心党支部认真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按要求落实党员自评和评议结果公示程序,并将会议召开情况上报市直工委。

4.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27)政治标准首位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各环节全程纪实,将政治表现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察内容,并做好档案归档工作。

(28)干部选任科学谋划不够深

整改情况:局党组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业绩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29)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干部动议、推荐、考察、决定、任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规范选拔任用流程,必要环节不减少,严守程序不变通。

(30)回避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学习。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熟练掌握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合理确定党组会参会人员,在涉及到参会、列席人员相关人事议题时,通知应当回避的人员进行回避。

5.巡察、审计整改不够彻底

(31)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对接、沟通,梳理需要纪检监察组监督事项,重要业务主动接受监督。今年,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列席局党组会议,有力发挥了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坚持党的领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再接再厉、乘胜追击,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强化党性教育,夯实思想基础。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创新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责任担当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动摇;局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局党组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

(三)强化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要举一反三,继续调整细化措施、动真碰硬、真整实改,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

(四)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要注重治本,从面上发现问题,从根上挖出原因,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要结合科技工作实际,贯穿于始终,落实于日常,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3024441;邮政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北五楼;邮编:239000;电子邮箱:czkjj168@126.com。

中共滁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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