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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新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1 10:4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城北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6日向城北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政治决心,强化主责抓好整改工作

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城北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主动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立即开展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村(社区)各负其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析查找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并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整改进度,倒排时间、跟踪问效,协调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纪工委定期检查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阶段性学习计划,并将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的必学内容;三是印编下发《党的基础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内含党的十九大内容),并结合自学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及村(社区)书记、主任进行集中测试检验学习成效。

2.抓乡村振兴方面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办事处“三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5个村对所属集体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再梳理、再摸底,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二是鼓励村级组织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盘活闲置的荒田、荒塘、荒坡等集体资产,采取个性化方式对外发包,实现集体存量资产增加,扩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将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纳入村级年度考评,增强各村对乡村振兴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3.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2020年全市创城总目标,做到有人牵头,有人落实,有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有序;二是办事处机关全员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并按照经开区相关要求,落实辖区居民小区包保责任,机关每名工作人员每周下沉联系小区不少于一次;三是推进硬件提升,相关村(社区)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以及部分小区的停车场、污水管网和危墙改造等建设改造工程均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四是将市长热线办理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规范市长热线办理流程,明确牵头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020年度学习要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已纳入2019年度述职及综合考核内容;三是调整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四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计划》;五是落实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培训会、季度研商会,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及形势。

5.思想认识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北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细则》,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阶段性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和宗教工作方面主要论述及市委主要领导调研意识形态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必学内容;二是组织机关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先后参加办事处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经开区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认识;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内容及材料审核,严格落实宣传报道“三审”制;四是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每半年对村(社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总结一次,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个人及单位年度考评。

6.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城北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细则(试行)》,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结合实际阶段性制定季度理论学习计划,作为每月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补充,同时配发个人自学笔记簿,不定期随机抽查。

7.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0年开始每期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材料由专人拟编,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党工委书记审定后印制;二是向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统一配发个人学习记录簿,并定期检查;三是严格落实学习会议签到制,同时保证每期学习资料要素齐全,包括签到、学习资料、图片及宣传报道等等。

8.学习记录整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出台的《城北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细则(试行)》,对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考勤、记录等进行制度规范,并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二是制定季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专题学、集中学、个人学相结合,同时围绕学习主题开展研讨交流;三是对因工作责任性不强,导致将领学人姓名誊抄错误的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9.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求意见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结合党工委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会,明确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组织生活会召开的具体要求。二是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村(居)党组织书记、党员及群众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等各方面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以书面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征集所辖8个村(社区)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四是采用集中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做到班子成员之间必谈、分管负责必谈、联系点负责人必谈。

10.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完善修订《城北新区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三是党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严格把关;四是在7月15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各位班子成员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及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自我批评,成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点到事、点到人,经开区指导组现场点评“有深度”“有温度”“有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

11.化解群众矛盾上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接(约)访和信访事项研判会商制度,健全完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二是成立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三个村(社区)建立了社区民警室,形成警民联调机制;三是成立专班,一案一议一策,强力化解信访积案;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矛盾化解不力的具体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责令其深刻检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纪律建设存在宽松软现象方面

12.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认识不清、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北新区202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细化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四是充分发挥好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13.落实“一岗双责”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北新区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新时代党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的授课计划,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化。二是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将风险排查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同时,结合《2020年城北新区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实新时代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党政班子成员与联系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适时召开机关及村(社区)负责人廉政集体谈话会议,进行项目建设施工进场廉政谈话,签订项目用地拆迁廉政责任书,对市文明创建督办整改不到位进行提醒谈话,约谈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等。四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由党政办跟踪记实,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14.加强纪律教育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纪律教育,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12项内容,并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期期有内容、月月有专题;二是深入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警示教育参观、集体廉政谈话,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蜕变的初心》。三是召开党工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干部从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违规违纪党员干部身上汲取教训、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做到防微杜渐。同时要求,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或被上级党组织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其本人或分管领导要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以达到警示警醒、经常教育、以案促改的目的。四是结合违纪党员处理通报、专题会议、重要时节等时机和场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廉政教育。五是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购买了《以案示警—75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并配发至党政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及村(社区)书记、主任,按要求组织学习,做到以案示警。六是2020年度班子成员到联系点村(社区)上廉政党课7次。

15.纪工委履职能力不够强、资料归档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纪工委月度工作会议制,将业务知识学习作为纪工委月度会议的必要内容。二是配发《纪检监察事务百问百答》、《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程序图解》等纪检用书7套,组织学习提升履职专业能力。三是采用以干代训、以会代训,外派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履职能力。先后选派纪工委人员参加国家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业务培训4次。四是在上级部门帮带中提升履职能力。通过线索问题初核,纪工委成员集中学习、集中研判,上级纪检部门派人指导帮助12次。五是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梳理和规范,并按卷宗规范化管理要求,将已办结案件的卷宗进行归档。同时,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线索的登记、移交、办理、了结情况的动态管理。

16.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在重要时节,结合行政例会、专题工作会议,分别采用工作提醒、个别约谈、纪律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意识教育。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以及机关、村(社区)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问责。2020年2月以来,纪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相关人员10次、提醒谈话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三是纪工委人员调整后,通过个人自学、外派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四是根据《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进一步充实基层纪检监察队伍。

17.“三转”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党工委班子成员,新增党政办主任、文峰派出所所长2名同志为党工委委员。二是调整纪工委委员,综合考虑纪工委工作性质,结合干部年龄结构、业务能力等因素,调整了1名纪工委委员。三是结合经开区街道体制改革,申请配备专职人员,完善调整优化,做到专职专责。

18.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经费,严格收支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按文件审核、发放城乡医疗救助、困难家庭慰问等资金。

19.违规发放食堂工作人员加班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违规发放的加班费用予以清退;二是对食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规范用工,与人力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工时、待遇等。

20.采购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有关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升依法依规执行水平;二是制定《城北新区办事处限额以下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并按项目成立采购小组;三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履行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程序;四是纪工委加强日常监督,对未严格落实流程进行问责。

21.招标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有关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升依法依规执行水平;二是制定《城北新区办事处限额以下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招标程序,并按项目成立招标采购小组;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工程项目资料收集、整理,按类别归档保管;四是纪工委已对未按规定归档材料的具体经办人进行工作纪律问责。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有偏差,基层党建边缘化方面

22.议事规则不健全。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城北新区党工委议事规则(试行)》,并明确界定会议范畴、参会人员等。

23.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二是制定《议题申请表》,表内增设“纪工委意见”一栏,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前,充分征求纪工委意见;三是纪工委定期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日常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实处;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由分管领导对重点工程施工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并签订工程廉政责任状。

24.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办事处内设机构和人事管理方案》、《滁州经开区级权力清单制度》要求,坚持“逢进必考”原则,党工委向开发区工委申请,由开发区统一招录、选聘办事处工作人员;二是在组织人事工作中严格把关,进一步推行资格联审制,广泛征求公安、纪检、信访等多部门的资格联审意见。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规范选用机制。

25.抓党建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二是树牢责任意识,突出党建第一责任的主责主业,定期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作出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三是制定并下发《2020年城北新区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实新时代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26.抓党建人员力量偏弱。

整改情况:一是3月份对人员分工进行调整,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1名;二是制定《城北新区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新时代党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调整党政班子成员分工,按分管工作领域抓党建工作;三是结合街道体制改革,申请进行人员调整优化;四是制定学习计划,选定必读书目,通过集中学习、自助学习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27.对村(社区)党建工作指导督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指导员制度,并严格落实《2020年城北新区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实新时代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三审制”,规范程序,把好材料审核关;三是采购并发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基层党务工作使用手册》,进一步加强党务知识学习,提高党务业务水平;四是组织党务业务指导和培训,采取到村(社区)手把手教、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工作的指导。

28.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辖区5个村,已有4个村建成了党群服务中心;二是石庙村原办公场所已拆迁,现与赵郢村合署办公, 正在建设中的石庙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配套解决石庙村党群服务中心用房问题,预计2021年交付使用。

29.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对办事处、各村(社区)所有干部直系、近亲属,是否有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对辖区部分申报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户,进行了入户走访核查,且未发现有城乡低保户与村(社区)所有干部是近亲属情况;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困难党员慰问对象,并建立了困难党员年度慰问对象库,使慰问工作更加规范;三是进一步规范申报、审核程序,强化报批监管。

(四)落实整改效果还不够,整改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方面

30.在疑难问题整改上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二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分解表》,明确了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任务、措施、责任“三落实”;三是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及审核会,确保整改工作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31.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修正完善《城北新区办事处村(社区)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职责和工作制度》、《城北新区办事处村(社区)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流程图》;二是通过诉讼途径,于2020年5月4日完成了相关宾馆长期欠缴租金的追缴工作;三是要求各村(社区)举一反三,对资产资源进行盘查,进一步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对所有资产资源发包经济合同进行了梳理并建立台账。

32.举一反三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人员动态管理机制,严把初审环节,做到“四个到位”,同时加强生存认定工作;二是召开村(社区)民政专管员会议,就城乡低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残疾人补贴等惠农惠民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组织机关及村(社区)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以案警示,防微杜渐。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城北新区党工委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不放、长期整改原则,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巩固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辖区高质量发展。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紧抓不放。对照整改方案进行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继续加强督查,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提取经验、固化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强化跟踪问效,逐条逐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注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强调治本和预防为出发点,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着力推进完善制度建设。一方面,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查漏补缺,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严格贯彻执行在整改中已经出台的制度和措施,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确保制度执行不变形、不走样,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0-3162118;邮政地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办事处;邮编:239000;电子邮箱:63357218@qq.com。

中共城北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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