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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纪检监察建议——一体贯通“惩”与“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22-04-18 11:22
 

“原副局长金新的处分决定已下达你局,现建议你局……”今年2月25日,安徽省淮南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针对市粮储局发生的涉粮腐败案件,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要求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从严从重惩治涉粮腐败的同时,以制发案件通报、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并结合自查自纠、专项审计和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推动健全完善粮食安全监管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系统治理水平。

深入剖析短板漏洞

“中储粮安徽分公司有关人员与粮商内外勾结,收受贿赂,已留置24人”“肥西县瑞丰粮油公司原董事长、经理戴照奎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已留置5人”……

为一体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审查调查,安徽省纪委监委统筹建好问题线索起底、自查自纠、专项审计、专项巡视巡察“四本台账”,指定专门审查调查室负责专项整治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强化督查通报,从严从重惩治腐败。各省辖市纪委监委也结合自查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查找症结、提出建议。截至今年4月6日,全省共立案478件5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2人、移送检察机关44人,其中19人主动投案。

“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必须深入剖析案件暴露的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督促综合施治推进改革,全面提升粮食安全治理体系质效。”安徽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涉粮腐败多发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以及履职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动真格严肃追责问责。

精准做好以案促改

在查办全椒县华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原经理胡洪水严重违纪违法案时,滁州市纪委监委发现,华丰公司系省粮储公司控股子公司,但省粮储公司控股不控权。胡洪水入股后大肆安排“自己人”、搞“家天下”,利用政策执行和监管漏洞,套取国家政策粮资金,“以陈顶新”、偷卖公粮、盗卖溢余。

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滁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02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件,对整改中履职不力的5人作出处理,推动全市40个涉粮问题整改清零。

专项整治重在“惩”,关键在“改”。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堵塞漏洞,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

宿州市纪委监委组织编印涉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5类,发至全市36家涉粮单位,督促开展警示教育30次,相关人员主动退回违规款58.52万元;针对粮食仓储管理、溢余粮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合肥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建立完善制度机制40项;巢湖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涉粮业务专题培训,对涉粮领域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列出“负面清单”;亳州市纪委监委系统深入分析粮食购销领域权力运行轨迹,推动防范廉政风险;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国资委制定或修订制度8项,推动2户涉粮省属企业健全完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出台制度16项,坚决堵塞经营管理漏洞。

改革提升治理质效

专项整治核心在“治”。安徽省把严惩腐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深化运用案件查办、自查自纠、专项审计和巡视巡察等工作成果,督促各有关部门一体发力、综合施治,推动深化粮食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行业监管。

围绕粮食行政机构设置不够合理、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部署,由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国资委分别牵头,正合力推进粮食主管部门机构改革、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整合等改革措施。

针对当前粮食购销管理体制中较为普遍的政企不分现象,省国资委牵头推动粮食企业重组,谋划组建省粮食集团,设置储备粮管理公司,实行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开运行。为防止储备企业出现为了市场化经营挪用政策性粮食资金、违规抵押政策性粮食库存等问题,省粮储局印发《关于推进储备粮承储企业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的指导意见(试行)》,保障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

目前,安徽省正研究制定党政同责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细化考核、奖惩等措施,探索从今年起把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纳入对105个县(市、区)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压实县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陈多润  何鹏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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