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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1 10:47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0日,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2020年4月20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站位,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市中院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整改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整改,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4月20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市中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许徽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苏勇任执行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院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清单式抓管理、项目化抓推进、精细化抓落实。先后召开动员会、党组会、调度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院长许徽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直面问题,亲自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参加调度会,亲自调度整改工作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自身及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全院上下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责任部门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狠抓督促调度。及时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对照《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巡察工作微信群,实时了解整改工作进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查缺补漏,确保巡察意见整改到位。院整改办及时发布整改工作提示单、制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表、小结表、台账表》,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对于具体整改任务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于整改不彻底、措施不过硬、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销号。整改期间,召开调度会3次,强化督促调度,及时跟踪问效、督促工作落实;院党组会2次听取整改办关于整改情况的汇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基础上,市中院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把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全面梳理本单位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坚持边改边干边提升,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真正让巡察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过程,进一步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创新发展、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

二、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准抓实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到位,党组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方面

1.“头雁作用”发挥还不够

(1)针对政治生活的相关问题。

一是加强“头雁作用”,通过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讲话等重要论述,传达全国、全省各项文件精神并编制印发相关学习资料。二是强化学习,院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许徽院长为全市法院干警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辅导报告会。三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及相关内容,院党组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召开民主生活会并依照程序开展了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省高院、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巡察办相关同志列席指导,切实发挥党组的政治引领作用。

(2)针对院庭长办理案件的问题。

一是组织院领导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等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文件规定。二是出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依据省高院《安徽省法院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办案范围,院庭长通过参加合议庭、法官专业会议、审委会等方式,研究、裁判、协调督办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三是严格执行《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分配办法》,分配案件实行随机分案和指定分案相结合。四是出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规范员额法官和其他辅助人员的权责清单、职能分工。

2.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还不够

(3)针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问题。

一是狠抓政治理论学习,从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至党支部及党小组会均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院领导均以普通干警身份参加党支部会议并作交流发言。二是院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学习相关内容。三是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宣讲会,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来院专题宣讲;四是充分发挥党组的政治引领作用,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的方式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机关党委下发党支部月度学习清单,有力保障全院一线干警的理论学习。机关纪委就各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并督促整改。

(4)针对执行款支付的相关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确立每月核对账目机制。二是开展全市法院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活动,制定《滁州市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法院执行案款的收取和发放。三是召开全市法院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活动推进会暨“一案一账号”系统使用培训会,进一步强化“一案一账号”系统的使用。

(5)针对诉讼费退费的相关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滁州市中级法院诉讼费用退还流程(试行)》。二是开通诉讼费备用金专户,积极对接上线诉讼费一案一号管理系统。三是逐个调案查询,逐个电话联系当事人,分类建立台账,办理退费、补退手续,无法查到当事人联系方式,确实无法退费的,形成文件请示省高院。

(6)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问题。

一是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报告。进一步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送处置工作机制》,摸排“套路贷”、虚假诉讼等线索。研究制定《全市法院开展“六清”行动重点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六清”行动。二是召开推进会,及时部署推进工作。三是组织全院干警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把压力有效传导到全院干警。发放《滁小法扫黑除恶小课堂》宣传册,对黑恶案件优先立案。定期向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组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

3.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的还不够

(7)针对领导接访制度的问题。

一是组织申诉信访局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批示。二是贯彻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暂行规定》。三是坚持院领导每周接访制度,并在滁州中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对外电子显示屏及接访场所公告每月院领导接访值班表。四是注重接访实效,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接访力度,院领导结合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工作要求,坚持每天院领导值班制度。

(8)针对“深入一线不够”的问题。

一是院领导与部分法院青年干警代表座谈交流,市中院先后组织召开了青年干警座谈会、退休干部欢送会,“八一”退役军人座谈会;班子成员、机关各支部、全院各部门开展了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院领导与一线干警分层次、多岗位的开展交流,增强对干警的关心关爱,正面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二是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参加分管部门的庭(部)务会,深入各联系法院调研督导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执法办案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其他重点工作,听取部门干警和基层法院对中院工作的意见。

(9)针对信访案件的相关问题。

一是制定《全市法院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涉诉信访攻坚专项行动。二是坚持诉访分离,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三是坚持判后答疑,对当事人进一步释法明理。四是通过导入程序等多种方式分类化解,推进纠纷实质性解决。坚持发挥“枫桥经验”,把律师代理申诉等融合到来访接待中。

(10)针对案件办理审限的问题。

一是组织业务庭学习《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增强法官效率意识,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二是常态化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防控、清理和通报工作。

4.意识形态工作还有薄弱环节

(11)落实意识形态相关制度问题。

一是按照文件规定,对拟外聘的老师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对外聘老师授课进行动态监管。三是组织政治部、法官分院干警学习意识形态文件,熟知意识形态规定和要求。

(12)针对普通党员培训教育的问题。

一是组织干警再次学习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加强新招录聘用人员的政治理论、意识形态内容的岗前培训。二是举办全市法院意识形态专题教育报告会,邀请市委讲师团专家为全院干警(含聘用人员)及全市基层法院干警代表授课。三是各支部学习活动要求非党员同志、聘用人员参加,加大政治教育范围和力度,将普通党员和聘用人员纳入意识形态教育工作范围。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不到位,对权力内部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方面

5.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3)“一岗双责”制度落实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司法工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等事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干警开展党风廉政谈话,并按规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手册》记录。三是在全市法院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旁听案件庭审、家属助廉谈话等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干警,提高干警廉政风险意识。

(14)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方面问题。

一是抓好党建业务培训工作,安排机关党务工作者参加全市党内法规制度专题培训,举办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提升专题培训。二是充分认识党风廉政教育重要性,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院长为全市法院干警作宣讲辅导报告,各支部召开党支部研讨会、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等确保廉政教育全覆盖,无遗漏。三是强化廉政教育效果,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干警家属代表助廉座谈会、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发放市政法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参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做到警示教育方式多样化、人员全覆盖,时刻筑牢思想防线。

(15)执行工会规章制度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审批等管理规定,按时收缴会费,依法合规支出。二是认真学习工会福利相关政策,严格按规定,确保符合政策、程序合法。

6.制度建设和执行存在薄弱环节

(16)针对制度建设的问题。

一是印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手册(试行)》。二是涉案财物依法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淘宝网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是研究制定《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审理、移送执行的实施细则》,规范、细化刑事财物处置程序。

(17)针对执行公车制度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规定和《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二是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建立车辆加油及行驶里程登记台帐,严格执行车辆封存使用报备制度。

(18)针对公务接待制度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内公务考察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接待函、接待审批单、接待费用清单“三单合一”的规定。二是严格落实食堂督察值班制度,对食堂食材采购种类、数量、价格、质量进行监督和公示。

(19)针对执行差旅费制度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滁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确保差旅费报销符合规定。

(20)针对执行财务制度的问题。

一是准确区分诉讼费与执行款,对相关执行款进行调账。二是取消工会备用金,所有支出均通过转账方式,实报实销。三是严格控制食堂备用金,按月核对银行存款以及现金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1)针对赔偿工作的相关问题。

组织申诉信访局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及市信联办《关于印发<滁州市特困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牢固树立“应救尽救,好事办好”的理念,把握正确的救助原则,坚持依法救助,精准救助,确保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7.维修项目监管不规范的问题

(22)针对执行邀标规定的相关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事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研究制定《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和《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并严格贯彻执行。

(23)针对工程变更审核把关的相关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市中院制定的《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二是举一反三,提升业务能力,对工程变更从严审核,从严把关。

(24)针对办公用房维修报批审核的相关问题。

认真贯彻执行《滁州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的项目,按照规定向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处申报,待批复后按规定实施。

8.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25)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相关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四风”问题易发环节备案监督办法(试行)》《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试行)》。二是监督立案庭印制廉政监督卡随案发放。每日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一条廉政信息。开展调研督导,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结合市委巡察组对两级法院的政治巡察情况,督促指导驻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组进行问题整改。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到位,打造忠诚担当的司法队伍还有差距方面

9.抓党建工作用力不够,责任传导不到位

(26)针对责任传导压实的相关问题。

一是制定《市中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2020年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院领导党建基层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为基层党员讲党课等制度。三是强化责任压实,党组定期听取学习党建方面工作汇报。

(27)针对履职能力的相关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党建工作力度、加强履职能力培养,安排机关党务工作者参加全市党内法规制度专题培训,举办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提升专题培训。二是机关纪委就各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三是按照规定发展党员,确保各类材料符合程序、完整规范。

10.正向激励措施不准,先进典型标杆引领作用不够

(28)针对“先进党支部不过硬”的问题。

一是印发《2020年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做好正向激励措施,锻造过硬党务干部队伍。二是出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为评选优秀典型打牢制度保障。三是机关纪委就各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理论学习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

(29)针对“优秀党务工作者不突出”的问题。

一是安排机关党务工作者参加全市党内法规制度专题培训,举办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提升专题培训,加强党务工作能力培养。二是挑选年轻、优秀党员充实到机关党委工作,加大优秀年轻党务干部的培养力度。三是将党建经费纳入单位开支预算,要求机关党委定期向党组汇报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党务工作管理力度。

(30)针对优秀党员的相关问题。

严格落实《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确保先进引领作用的发挥。

(四)落实整改不够过硬,“后半篇文章”不扎实方面

11.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不到位

(31)针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的相关问题。

一是市中院党组切实担负领导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院党组研究审计、巡察整改等相关工作共6次,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调度会4次。二是全面开展理论学习,在内网上传各类学习材料,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班,切实抓好干警全面普及学习。三是安排党务工作者参加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12.落实审计整改不全面

(32)针对落实审计整改的相关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印发〈滁州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和〈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二是将食堂账目从财政账户上移出,恢复工会独立账户。取消工会备用金,所有支出均通过转账方式,实报实销。三是严格控制食堂备用金,实行一天一单、一周一报的实报实销规定。按月核对银行存款以及现金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工会和食堂的经费使用符合财经管理规定。四是更换车辆按规定移交市公车办处置,待公车办处置完毕后对该资产进行核销。

三、善作善成,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紧张有序的集中整改,市中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市中院党组将持续努力、久久为功,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真”的态度,继续对巡察整改工作狠抓不放,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注重巡察成果运用,旗帜鲜明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上再发力。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更加突出政治建院,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要内容,把尊崇党章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发挥好党组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主动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上再发力。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重要抓手、再塑法院党建篇章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汲取张坚案教训,推进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抓早抓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经常开展好谈心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在持续压紧整改责任上再发力。切实将巩固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推深做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对于已整改完成的及时销号,继续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并结合教育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巡察整改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四)在整改问题长效机制上再发力。根据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继续排查整改中发现的普遍性和关联性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抓好已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落实,让各项制度措施在执行中见成效,更好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两个坚持”以及全省法院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与司法改革、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法院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滁州法院整体工作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的良好发展态势。为建设现代化新滁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新业绩新面貌新气象迎接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0-3213583;电子邮箱:czszyzzb@163.com;邮寄地址: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编:239000。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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