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定远县仓镇北郑村党支部书记刘发周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刘发周利用职务之便,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低保和生活救助,共计领取补助资金23024元。2012年至2014年,刘发周违规在村集体报销应由其本人承担的养老保险、意外保险1726元。刘发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琅琊区西涧街道新集村村委委员、民政专管员刘小松违规为村民办理低保问题。2015年12月,刘小松采取拆户申报的方式,违规为新集村安郢组村民王某申报低保。造成王某户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于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领取低保金14522元。刘小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椒县西王镇夏集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汤传华违规享受移民后扶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10月,汤传华伪造移民材料,将其本人和儿子申报为岱山水库移民,违规享受移民后扶补助款共计12600元。汤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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