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纪检监察报】安徽滁州充分发挥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作用 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震慑力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纪委监委组建专题调研组,对2024年以来案发单位处分决定宣布会、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进行调研,并与案发单位分管警示教育工作负责人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就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质效开展座谈交流。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以提升案发单位警示教育实效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好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作用,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震慑力。对案发单位而言,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最好的教科书和清醒剂,该市纪委监委秉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督促案发单位高质量开展警示教育。
根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在案件审查调查阶段,案件承办室需要对违纪违法人员深度剖析。“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依据其成长背景、岗位、性格、违纪违法特点等因素,进行‘精准画像’。”该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介绍,在办理一起乡镇党委书记严重违纪违法案时,调查结束后,在案件承办室、宣传部的通力协作下,案件剖析视频也随之完成,为案发单位提供了生动且深刻的警示教育资源。
会议召开质量直接影响警示教育的深度与力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对处分决定宣布会、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的召开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联系案发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指导,促使与会人员沉浸其中、自我反思,彻底摈弃“看客心态”。在处分决定宣布会上,现场通报主要案情,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过宣读违纪违法人员写的警示忠告书、播放其忏悔视频,案件主办人说透惨痛教训、点破违纪违法历程关键点尤其是第一次破纪行为等方式,推动与会人员对照检查、自我警醒,达到“当头一棒”的警示效果。在民主生活会上,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廉洁风险点和单位制度机制漏洞出发,全面查找问题症结,从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持续推动将取得的警示效果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案件承办部门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引导案发单位按照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对本单位存在的廉洁风险点等进行分析,压实整改责任,针对风险、漏洞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并根据案件的典型性和严重性,推动开展专项整治等活动。
2024年以来,滁州市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6份,制定整改措施128个,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0个。同时,联系案发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在日常监督中注重加强对案发单位党组织以案促改促治、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开展专项整治等工作的效果评估,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监督谈话、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真正达到根除痼疾、正本清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