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滁州市琅琊区召开第二季度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就一起互涉案件的罪名管辖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会上,琅琊区纪委监委案件承办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建议由侦查机关对被调查对象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案调查。区检察院、法院相关人员进一步确认了事实定性,琅琊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则就监察机关与侦查机关措施手续衔接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攥指成拳”方能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法法高效衔接。近年来,琅琊区纪委监委构建惩治腐败“一盘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监检联席会议等体制机制优势,通过信息共享、案件共商、难题共治,打通指定管辖工作衔接、商请提前介入、移送审查起诉、涉案财物处置、从宽制度适用等各环节,完善反洗钱工作协同配合、行贿人联合惩戒等机制,先后出台《区监察委员会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部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流程》,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全过程监控,推动法法衔接工作更加顺畅高效。2018年以来,共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5起,其中30起已作出司法判决,挽回国家经济损失9800余万元,1人获评全省“反洗钱工作先进个人”。
既高效协同,又相互制约,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标准导向,铸造职务犯罪案件“铁案工程”。今年以来,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1次,召开案件专题研讨会2次,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答复检察机关8次,出具补充调查报告3份。
“新修订的《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为全面提升法法衔接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二者一体学习贯彻,用好《监察法》赋予的各项措施手段,推进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琅琊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道。(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