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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公开检查明纪律 清风正气聚民心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6-11 09:09

“在马塘水库招标过程中,我在未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水库直接发包,导致村集体收入受损。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将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工作,维护集体利益,接受群众监督……”近期,天长市周营村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该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陆某某在会上公开作自我批评。此前,陆某某因违规决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基层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更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将警示教育大会开到村民身边,让受处分的村组干部在“阳光下”深刻反思、公开检查,既是对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刻在心里的敬畏”,彰显的是“严”的基调与“实”的担当。处分决定执行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检讨是否诚恳、整改是否到位。村民纷纷表示:“看着干部红着脸作检讨,我们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

滁州市纪委监委制定《“群腐”案件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工作“五项要求”》,针对性质手段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求公开宣布处分决定。4月份以来,共有19名受处理处分村组党员干部在党员大会或党支部大会作出公开检查,让群众心顺气畅。同时,采取“警示教育+现场清退”等方式,将1559万余元的涉案财物返还至群众手中。

立足全方位提升群众满意度,该市纪委监委从“12345”市长热线、信访投诉等反映问题中,深挖问题线索988件,聚焦虚假回复、久拖未决、承诺未兑现问题,逐项制发交办函,要求1个月内核查反馈;委领导班子成员带案下访,下沉一线、深入乡村,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诉求、核实情况,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办结的群众实名举报件,承办部门第一时间跟群众见面,反馈办理情况,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我们将坚持办案、治理、监督、教育有效贯通、一体推进,持续深化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既让纪律长牙齿,又让治理有温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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