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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5 09:2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金融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2月2日,向市金融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金融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金融局党组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来推进巡察整改,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以及整改时限,将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全局一盘棋、上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整改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先后3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及时掌握整改情况。通过以巡促改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履职能力的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及时补缺补差。局党组召开了2023年第1次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开展专题研讨。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给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野蛮生长,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等新要求,并开展集中研讨,持之以恒加强班子政治建设。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局党组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党组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化。

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局党组召开了2023年第1次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确保规章制度执行到位。二是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必经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制度。局党组研究审议了《中共滁州市金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以党组文件予以印发。三是严格执行凡列必学要求。2022年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7次,做到凡列专题必须落实到位、学习到位。

3.关于“主题教育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理论学习常态化。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二是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严格履行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对3名提交入党申请书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在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前,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程序执行到位。

4.关于“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组织监管对象开展规章制度学习。召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召开了创新业务培训会,会上市金融局传达学习了《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各机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小贷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跨区域放贷、超限额放贷、拨备准备金提取不足等问题出现。二是推动跨区域经营和超限额贷款问题逐步化解。针对2家小贷公司跨区域贷款和超限额贷款问题,分别督促属地监管部门制定年度压降计划,正在逐步推动跨区域贷款的回收工作。三是督促相关机构金库钥匙未实行双线管理和库房墙体整改到位。针对典当公司金库钥匙未实行双线管理,重要典当物库房墙体为木质板材问题,我局赴2家典当行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5.关于“创新发展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鼓励辖内监管对象开展创新业务。我局召开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创新业务培训会,会上邀请华安证券投行部业务总监对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就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相关创新业务进行培训,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二是推动监管对象规范经营。3月到5月底,开展全市小贷公司等五类机构现场检查,督促小贷公司和典当行业按照审慎经营理念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走上合规经营和良性发展的轨道。

6.关于“风险监测作用未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线索摸排。积极利用金融风险大数据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对全市企业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排查金融领域高风险机构,形成企业清单。二是认真核查线索。认真开展核查工作,2022年10月和2023年5月,下发2022年、2023年高风险企业名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地开展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对有风险隐患的企业,切实采取预防和有效处置措施,及时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宣传。2022年结合实际,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做好宣传月组织部署和督促落实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二是线索主动排查成效显著。印发《滁州市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累计排查企业3535家,发现风险隐患企业51家,综合采用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化解处置。三是线索来源渠道不断拓宽。高效落实《滁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采用对提供非法集资线索进行奖励的方式进行覆盖摸排。

8.关于“陈案化解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2年12月28日,印发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攻坚行动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全力推进陈案处置。坚持依法打击,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联合推动追赃挽损、资产处置等工作,2022年我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起,全市共化解非法集资陈案7起,陈案化解率居全省前列,剩余非法集资陈案数为全省最少,陈案化解成效显著。

9.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及时调整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事宜,会后以党组名义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组织《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三是推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长治。制定了滁州市金融放贷行业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金融乱象整治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扎实开展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四是推动扫黑除恶宣传全面深入。在2023年岁末年初期间,结合“正月初九琅琊山庙会”“正月十六走太平”“二月二龙抬头”“二郎庙会”等民风民俗,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以“打击非法放贷 维护金融安全”为主题的防范金融风险现场宣传活动。

10.关于“工作措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扎实开展风险线索排查。印发《滁州市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累计排查企业3535家,发现风险隐患企业51家,综合采用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化解处置。二是发动群众开展线索摸排。高效落实《滁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采用对提供非法集资线索进行奖励的方式进行覆盖摸排。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印发滁州市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市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工作会议,传达省和市关于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工作重点,抓实开展整治工作。2022年省对市防范和处非非法集资考核全省第1。

11.关于“信息发布‘三审’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信息从编辑到发布要严格遵守三审制度要求,按照信息稿件编辑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签盖章发布流程,按规定、按要求发布宣传信息,杜绝出现错敏字等低级错误,同时将信息发布审查表归档。二是坚决执行相关制度。今年以来,我局网站发布的信息均认真履行三审制度。

12.关于“网络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相关制度。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微信、QQ群管理办法》,精准规范管理信息载体平台。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对内部工作交流群建立台账,不定期对已建立的工作微信、QQ群进行规范清理,严格控制群数量,能合并的予以合并,避免多头设置。对僵尸群、无人管理工作群,一律予以解散。目前,我局共有微信群12个,QQ群2个。

13.关于“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度执行更加规范。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并审议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二是系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对照岗位职责,全面、深入、系统地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同时,制定了《关于印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廉政风险点清单及防控措施>的通知》(滁金党〔2023〕11号),坚决做到风险点排查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印发各科室确保应知应晓。文件下发各科室人员认真学习,让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局各岗位权力运行的各环节,让广大干部时刻规范履职用权,自觉遵纪守法。

14.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抓牢规章制度学习。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做到监督无死角。二是坚持执行制度到位。2022年12月2日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或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或列席,坚决履行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整改等“三重一大” 事项,必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或列席,对未参加情形,在党组会议记录中必须说明情况。

15.关于“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今后的招标采购工作中更加注重细节、严格程序。二是及时补缺补差。对接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排查招标流程合规性,补充完善了合同、保密协议,同时要求中标公司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

16.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财务手续。对照相关要求,加强省挂职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租房费用报销财务手续,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对单位财务报销进行回头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全面从严审核报销。随后两批上挂干部的房租费用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完备手续,提供发票等凭证后才予以报销。

17.关于“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固定资产已全部入账。根据财政一体化平台和资产系统、账务资料等对2018年以来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逐笔摸排,按照相关规定将增减资产全部进行账务处理,对漏录的固定资产卡片予以补录,财务系统资产与资产系统卡片保持一致。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后续整改。加强资产管理,全面盘点单位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资产管理人员定期与财务人员核对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做到帐实一致。

18.关于“资产采购未按合同执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约谈办公室原负责人。对“资产采购未按合同执行”问题,局党组约谈了办公室原负责人,给予了谈话提醒处理方式。教育督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把“严”和“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采购人员学习《滁州市财政局关于细化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工作要求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资产采购按照合同执行,坚决做到账实相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产生。

19.关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支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因个人工资调整,对增加的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由单位支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进行逐人逐笔梳理,核对后,已由个人补缴到位。

20.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同时明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市金融局2022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确保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1.关于“党支部换届程序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及时组织学习。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二是落实相关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调整支部书记及委员,支部书记按照规定作2022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2.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规章制度学习。我局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坚定杜绝违规发展党员的情况出现。二是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要求党支部严格坚持标准,严把党员发展关口,对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都坚持做好培育、审查工作,确保吸收进组织的党员都程序合规、政治达标、党性坚强。在新发展的3名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前,报经党组会议研究审批。

2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充分落实会前准备要求。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确保深入学习研讨到位。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各中心组成员围绕会议主题,进行研讨交流。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从政治、思想、作风方面深入查摆存在的短板。三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敢亮丑、真揭短”、相互批评“敢开炮、真碰硬”,敞开了思想,敞开了心扉,既击中了要害,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又和谐气氛,帮助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体现了政治上的相互关心和爱护,取得了照镜正容、洗澡除尘、醒脑治病的效果。

2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抓实制度执行。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按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各项支部活动。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作辅导和检查学习情况,全年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12次,党课7次。二是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市金融局党支部2022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开展赴周岗革命烈士陵园开展迎七一革命传统教育、“永远跟党走、喜迎二十大”庆祝建党101周年等主题党日活动,全年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6次。

2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政策文件精神。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学懂弄通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方面制度规定。二是及时补缺补差。向市纪委监委驻商务局纪检监察组专门去函商请提供4名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考察书面意见;纪检组来函《党风廉政意见》(滁驻商务纪监函〔2023〕1号),提出了明确意见。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滁金党〔2023〕3号),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程序,推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

26.关于“干部监督管理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抓实排查清理。全面开展科级以下干部持有护照、港澳通行证清理,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情况清、底数明。二是开展统一保管。要求个人持有的护照、港澳通行证上交办公室进行集中统一保管。目前,单位持有护照的3名人员护照已全部收缴办公室统一管理。三是全面从严管理干部。制定了《市金融局党组关于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滁金党〔2023〕8号),全面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27.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扎实开展回头看。办公室对六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以及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回头看,认真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持续深化整改,形成了《六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及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回头看情况报告》。二是及时提交党组研究。及时将回头看情况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28.关于“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把关公务出差审核。公务外出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填写好派遣单和相关附件并据实结算,单位办公室对差旅费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认真审核。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和上党课,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真实反应会议过程和会议作出的决定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反馈问题查漏补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1.持续深入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整改到位的,要细化任务,挂图作战,倒逼责任,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

2.建章立制抓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以上率下抓整改。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主动整改、亲自整改、深入整改,聚焦问题,对账销号,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3518706;邮政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六楼620办公室;邮编:239000;电子邮箱:czjr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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