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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打造“四位一体”协作格局 提升国企监督执纪效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6 09:07
 

为解决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监督执纪资源不平衡等问题,滁州市纪委监委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成立市属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内部协作组,探索国企监督新模式,有效提升国企监督执纪的效能。

整合力量,构建协同工作机制。针对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能力不强等问题,印发《关于成立市属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内部协作组的工作方案》,统筹整合驻五家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纪委、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等四种力量,构建“四位一体”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

协商互商,提升工作能力水平。明确由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对问题线索联商、信访联办、案件联查。有效提升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线索处置方式把握的准确度、监督执纪的精准度,增强执纪监督处置的高效性和准确性。自协作组成立以来,共开展线索联商2次,信访联办2次,案件联查 3次。

联查互查,增强监督检查实效。针对国有企业内部“熟人多、监督难”的问题,通过整体联动、交叉互查等措施,对市属国有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对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后制定问题清单,统一反馈给相关单位,并通过不定期督查的方式,推动整改任务按期推进、见实效。协作组共开展交叉互查4次,联动检查 6次,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联动协作,提升办案能力。在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中,遵循案审分离原则,统筹协调各纪检监察组、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国企专业人员力量,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组成不同的协作小组,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发挥驻单位纪检监察组干部办案经验丰富和驻企纪检监察组干部对所驻企业情况熟悉的优势,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各施所长,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截至目前,协作组共开展线索核查 5件,审理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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