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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9 09:42
 

关于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省纪委机关、省监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97号)精神,在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3个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对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滁州市纪委监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示电话:0550-3321021、3072418(传真)。

 

附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滁州市纪委监委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滁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全椒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来安县汊河镇纪委

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王永昌 滁州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吕格林 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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