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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严实举措 全力推进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平台上线运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7 11:00
 

“施某斌承包涧溪镇鲁南村魏郢组南山场(荒山)约80亩,承包期限50年,每年承包费3200元,承包期过长,承包费太低。”9月6日上午,明光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接到第一起问题投诉。

作为全省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明光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扎实有序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平台已成功上线运行。

在谋划部署上贴“实际”。印发《明光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组织13家职能部门召开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座谈会,围绕村(社区)党务工作、集体“三资”管理、惠民资金补贴等5个方面,确定34项符合本地实际的小微权力监督服务事项,明确事项解释、事项责任单位、事项监督单位、适用范围等,配套制作简单明晰的事项办理流程图,为后续平台运行提供依据。

在宣传推广上出“实招”。在明光市纪检监察网、明光市政府网等网站,明光发布、明光政府发布等微信公众号首页设置平台登录二维码;在全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聚集地等张贴“监督一点通”平台二维码通告及操作流程;发动镇村干部在村级各类微信工作群对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利用“清风明光”抖音公众号发布宣传抖音,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力求人人都知晓、人人会操作。

在培训演练上求“实效”。采取分级培训+模拟演练方式,构建“市+镇+村”三级业务交流模式。该市纪委监委召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纪(工)委召集村(居)业务人员,分别就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操作进行业务培训及模拟演练,现场答疑解惑。同时,建立“监督一点通”工作微信群,加强沟通交流,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线上解答,及时解决工作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已提示涧溪镇纪委及时转办,督促村级尽快核实办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平台内容,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全程跟进,监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基层规范管理,助力乡村治理水平有效提升。”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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