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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的通报

来源:滁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09-08 17:2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天长市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袁培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6年6月至8月,袁培玉两次私自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307.3元;2017年1月,袁培玉私自使用公务加油卡在加油站超市购买价值215.7元的食品。袁培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明光市第二中学驾驶员陈陆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6年1月至12月,陈陆私自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摩托车加油26次,共计3572.6元。陈陆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已收缴;副校长吴峰因监管不严受到诫勉谈话。

凤阳县白云山林场驾驶员施林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7年1月至2月,施林泉先后两次将单位公务加油卡交给其外甥余某,余某持公务加油卡为其本人及朋友的私家车加油共计461元。施林泉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对“四风”问题的严峻性、顽固性保持清醒认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主动出击,深挖细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快查快处、严查严纠,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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