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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 来源:滁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11-15 08:40:21

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对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全椒县襄河镇襄河水运公司党支部书记、荣华水上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秀荣骗取燃油补贴、城市低保等问题。2006年至2017年,孙秀荣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自家渔船数量,骗取燃油补贴款共计114521元;2006年3月至2017年1月,孙秀荣以其妻子名义虚报家庭收入,骗取城市低保金共计67232元。孙秀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明光市苏巷镇苏巷村村委会委员、文书桑泽林套取拆迁补助资金等问题。2015年,桑泽林利用负责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为自家及其亲属申报拆迁和征地补偿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拆迁补助资金共计137103元;2012年,桑泽林为其亲属重复申报危房改造,违规享受补助资金20000元;2014年至2016年,桑泽林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编造虚假工程材料,套取工程款73500元用于招待费开支。桑泽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定远县朱湾镇朱湾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社区主任宋德林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1年,宋德林利用职务之便,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其亲属申报危房改造,违规享受补助资金20000元;2012年至2015年,宋德林虚报自家水稻种植亩数,套取水稻保险理赔款共计1773元;2014年至2015年,朱湾社区虚报“一事一议”项目,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共计151000元,未入村账,用于村绿化、安装路灯等支出。宋德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南谯区珠龙镇官塘村党总支书记方先志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14年以来,官塘村未经村民会议同意,也未报上级批准,先后收取四个村民组集体资产处置管理费59000元,并将收取管理费的10%以管护费的名义奖励给村民组组长个人,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方先志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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