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纪委监委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7月5日,定远县纪委监委召开学习贯彻监察法座谈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红丽主持会议,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严红、林浩、黄建国、潘湘敏、汪长园和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党风室、组织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会议精神和《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定远县纪委反馈意见》。与会人员还围绕如何学好用好监察法、实现纪法衔接、更好履职尽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话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监察法是开展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做好监察工作的有力武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用法执法主体,更应该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让《监察法》释放出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
王红丽强调,要原原本本学好监察法。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充分利用书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积极参加培训,原原本本学原文;要结合自身实际,学用结合,深入进行思考,跳出就事论事的错误循环,以更高的站位,真正做到学思践悟。
王红丽指出,要主动作为用好监察法。监察法的实施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要积极主动的协助同级党委履行好“两个责任”,抓好主责主业,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全要素使用调查措施,规范权力运行;要提高干部队伍履职担责能力,发挥上下沟通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纪法衔接、法法衔接;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破瓶颈、补短板、提能力,指导工作实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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