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加强民主监督、加强查处整治、加强组织领导等措施,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笔者认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在于营造良好的用人氛围,让“有为”者“有位”。
近年来,我国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不断创新完善,逐步形成了“凭实绩、看德才、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氛围。但有少数地方、少数单位在干部使用上仍存在“论资历、凭关系”等现象,这势必会给“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提供土壤,助长不良用人风气,让选人用人失去公信,必然挫伤那些脚踏实地干工作的干部积极性。让“有为”者“有位”,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然要求。让“有为”者“有位”,“有为”是前提,任何一个干部要想有所作为,都要树立以“干”为本的思想观念,自觉做到愿干、能干、苦干,干出样子,干出成绩。只有干好工作,才有可能得到提拔和重用。
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在建立完善公平合理的干部任用选拔机制上下功夫,务必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努力营造一种“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会干事的有地位”的用人氛围,让那些安心做事、踏踏实实、勤政廉洁而又不跑不要的干部有奔头,有前途。唯有如此,才能引导广大干部把劲头用在干工作上,把精力用在谋发展上,把心思用在求实效上,才能让正确的用人风气赢得群众满意。(刘 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