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市出台《清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及吃“空饷”人员的意见》,整合人力资源,减轻财政负担。该市规定,各单位必须在清理前和清理后将本单位的财政供给人员和借用、吃“空饷”人员进行公示,财政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王德俊)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