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安出台预防腐败新举措
近日,来安县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有效预防腐败工作意见》,该《意见》着力从五个方面对预防腐败作出硬性要求。
一是强化教育,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完善“大宣教”工作机制,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长期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使崇廉尚洁成为人们的生活观念、行为习惯和价值取向。
二是推进制度建设,形成预防腐败屏障。在继续执行已有的有效制度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着力强化制度创新,建立一套使干部不愿腐败的自律制度、不敢腐败的惩治制度、不能腐败的约束制度、不易腐败的防范制度体系,达到有效预防腐败的目的。
三是拓展监督渠道,提升预防效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抓重点,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二抓公开,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三抓监督,完善监督网络,强化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制度。做到事前规范纪律、事中和事后规范行为。
四是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牵头责任。县委要求宣传部门发挥大宣教作用,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文化部门组织创作反腐倡廉文化作品,以通俗丰厚的文化内涵感染人。组织人事部门完善考察、考评、用人等制度,实现用人规范化。行政机关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司法机关完善机关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财政部门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收支分类体系,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和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建设、国土部门要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惩治的警示预防功能,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和教育力度,扩大预防腐败效果。
五是加强领导,保证预防取得实效。从落实责任,健全机制,监督检查三个方面要求各地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工作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确保预防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